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动员各方面力量,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计划生育任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街区是指区、县、街道和镇;条是指市属单位和中央、省、军队等驻穗单位(以下简称驻穗单位)。条块分割的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块把握总,保证全部规律;互相配合,齐心协力。
第四条市直单位和驻穗单位的计划生育指标,纳入当地人口计划,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第五条各级领导要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加强领导,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发〔1981〕110号)精神,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6、超22省修改人口 计生 条例,其具体都做出了哪些改变呢?最新修订的广东省Population计生-2/提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父母,子女不满三周岁的,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22个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育儿假已成惯例,一般给515天。比如山西提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给予15天育婴假。
7、2016江门市计划生育 条例全文实施细则,计划生育 条例规定产假陪产假多少...江门市管辖广东省-1计生政策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合法生育两个子女一个女儿,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再享受80天产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护理假。假期照常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和考勤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八条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多生孩子的,属于超生。
在规定假期内支付工资,不影响福利和考勤奖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雇员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8、广东修改 计生 条例,新增10天育儿假,此举的初衷是什么?我觉得此举的初衷是为了让年轻人多生孩子,也是为了全面落实三孩政策。主要是刺激人,希望人能早日结婚生子,没想到这样的政策还是让人无动于衷。广东增加10天育儿假的初衷是为了让职场女性能够更好地休息,照顾好孩子。最终的想法是提高生育率,其次是鼓励人们生孩子。没想到这样的事能有多大作用。
9、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是哪个部门制定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广东省计划生育厅制定,经广东省人大通过并颁布实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条规定,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0、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的介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1980年2月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现行条例通过1992年11月28日、1998年9月18日、2002年7月25日、2008年11月28日、2015年12月30日。
新的条例修订调整了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实施。共八章六十条,2016年2月22日,广东省卫计委公布计生-2/最新实施通知,表示该省正在加快推进“二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