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时,由候补委员按照当选票数的顺序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一切工作,代表中国共产党。
5、党 支部 换届几年一次Party-1换届时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村社党支部委员会任期5年。表示该党在村、社区支部 换届时间为5年。2.其他基层单位党委支部委一般任期三年。这里的其他基层单位是指在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社会团体中成立满3年的党支部、换届。
6、机关 支部 换届几年换一次3年或者5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部 换届和机关党支部;党的纪律检查和党内监督支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统战工作支部密切相关。可以为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帮助。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其他基层单位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为三年。
当选党员支部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空缺,及时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指定党组书记或副书记支部。第二十三条书记支部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技能,敢于负责、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一般应当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7、 支部 换届人数要求换届党员中当选人数不得少于党员总人数的五分之四。一般来说,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时,党员参加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党员参加会议人数的五分之四。遇有特殊情况,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党代会。这一规定是为了尊重和保护党员的选举权,使党内选举能够充分反映大多数选民的意愿。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党员确实由于各种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
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和党员大会批准,可以算作应参加会议的人数。虽然不能参加一般党员会议的选举,但仍应算作应参加会议的人数。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进行选举。如需推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8、 支部 换届几年换一次法律分析:支部委员会任期两年或三年。党支部委员每两三年换一次任期。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和候补成员必须是五年以上的党员。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和候补成员必须是三年以上的党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中的缺额,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递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地方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委员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