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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施特劳斯,约翰施特劳斯是哪国作曲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9 16:57:07 编辑:去留学呀 手机版

1,约翰施特劳斯是哪国作曲家

约翰施特劳斯是奥地利作曲家。奥地利作曲家、小提琴家、指挥家约翰·施特劳斯(J.Strauss,1825—1899),1825年10月25日出生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他的父亲亦名约翰·施特劳斯(人们为了区别,称其为老约翰·施特劳斯)。老约翰·施特劳斯曾写过150多首圆舞曲,并与另一位作曲家瑟夫·兰纳一起奠定了维也纳圆舞曲的基础,被人们誉为“圆舞曲之父”。创作核心约翰·施特劳斯创作的核心是圆舞曲,他创造了典型的“维也纳圆舞曲”这一体裁,从而完成了这种源自连德勒舞曲的奥地利民间舞蹈曲体的深化和发展过程。他的圆舞曲具有鲜明的民间色彩,音乐形象鲜明、朴实,旋律丰富,音乐语言真挚而自然。这些特点使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得以广泛流传,在国际乐坛上享有盛誉。

约翰施特劳斯是哪国作曲家

2,著名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简介

约翰·施特劳斯,英文名是Johann Strauss。奥地利非常有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钢琴家。出生于音乐世家,不仅音乐基因非常强大,当然也和他后天的努力有着很大的联系。我记得书上写的是,他的爸爸约翰?施特劳斯就是自学成才的音乐家,建立了当时的音乐王朝,被称为“圆舞曲之父”。约翰超越了他的父亲,创作了《蓝色多瑙河》。他一生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个时期,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的古典模式,但是相较于父辈的作品来说,更具有他那个时代雍容又高雅的活力。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在这个时期,他的创作已经趋于成熟,《蓝色多瑙河》就是那个时候的作品,这部作品后来被誉为“奥地利的第二国歌”,可见奥地利文艺界对他的作品的认可。(下图是蓝色多瑙河一隅)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在这个时期,他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这两部作品,在奥地利轻歌剧当中脱颖而出,是约翰优中选优的作品。(下图是吉普赛地区一隅)约翰施特劳斯一生的音乐作品有很多,《蓝色多瑙河》巩固了他“华尔兹王”的地位,以创作圆舞曲见长,约翰?施特劳斯一生追随父亲的足迹,为奥地利的音乐史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著名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简介

3,约翰施特劳斯的简介

分类: 社会民生 问题描述: 我要约翰·施特劳斯的简介. 解析: 施特劳斯家族是十九世纪奥地利维也纳有名的音乐世家。但我们现在一般提到作曲家施特劳斯父子,是指老约翰·施特劳斯(1804-1849)和他的三个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约瑟夫·施特劳斯(1827-1870)和爱得华·施特劳斯(1835-1916)。这里的“老”字和“小”字是后人加的。因为父子俩人都叫约翰。为了区别他们,只好在名字前面加入了“老”,“小”这么两个字。 老约翰·施特劳斯1804年3月14日出生在维也纳。他的祖父叫沃尔夫,是匈牙利人,原来住在利俄波耳德斯塔德,也在多瑙河沿岸,离维也纳不算太远。他的父亲叫弗郎茨,会拉小提琴,后来他们全家迁居到维也纳,老约翰·施特劳斯受父亲的影响,从小学小提琴,后来从师维也纳歌剧院提琴手伊格拉茨·冯·惠利。1817年以后,他在米夏爱尔·潘配领导的流行舞蹈乐队里拉中提琴。1819年,他又到约瑟夫·兰纳的维也纳圆舞曲乐队里拉琴,有时担任指挥。1825年,他和玛丽亚·安娜·施特赖姆结了婚,生了三个儿子,这时,他离开乐兰纳,自己组了一个乐队, 并为这些乐队写了不少乐曲。1849年 9月25日,老约翰·施特劳斯在维也纳逝世,享年四十五岁。 老约翰·施特劳斯一生写过一百五十多首圆舞曲,几十首波尔卡和进行曲。但他的最大功绩,是他和作曲家约瑟夫·兰纳一起,共同奠定了维也纳圆舞曲的基础。在他们之前,圆舞曲比较慢,一小节里的三拍时值是一样的;而维也纳圆舞曲,第二拍和第三拍经常拖长一点,速度一般用的是小快板。从结构上讲,维也纳圆舞曲比一般圆舞曲复杂一些,它由序奏、三至五首小圆舞曲和尾声组成,而每首小圆舞曲又有两个旋律,它们还带反复,形成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乐曲表达内容也比较深刻,因此,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之为“圆舞曲之父”。老约翰·施特劳斯虽然写上了上百首圆舞曲,数十首波尔卡舞曲和进行曲,但是在他的作品里,影响最大、流行最广莫过于《拉德茨基进行曲》了。这支曲子是老约翰·施特劳斯于1848年写成的,编为作品228号。

约翰施特劳斯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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