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自然人)可以作为保证人,但债务人本人不能作为保证人。扩展资料:担保法是指以担保法中规定的担保法实现权利和责任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担保、留置和定金,特别是担保属于PICC,而我们担保关于行为的使用范围,在权责关系
5、 质押 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若想适当降低自身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提供主债权或仅提供部分主债权-0 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实现的情况下,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规定,质押合同为担保合同之一,质押合同由出质人与债权人签订,以动产或物权为标的物,债务为担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订立担保合同,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本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二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履行债务而将动产让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质押 A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担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 质押物业名称及数量;(4)范围担保;(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6、 质押 担保的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1)质押的财产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并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2)要使用质押 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该合同主要包括:-1/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状况;质押担保range;移交质押物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 )/ -0/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因保管不善造成质押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5)质押物的变现方式一般为折价、拍卖或变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27条设立了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 A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担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 质押物业名称及数量;
7、 质押与 担保的区别法律分析:抵押担保与质押的主要区别如下:(1) 担保物的种类不同: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质押物一般为动产;(2)占有转移是否不同;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不会转移;质押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权;(3)公示方式与合同生效时间不同:抵押需要登记,质押需要交付;(4 )/ -1/是否可以重复设定不同:在抵押担保中,同一担保房产上可以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394条规定/123,456,789-1/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该财产抵押而未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担保提供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履行债务而将动产让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