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强
2001年2月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锦强25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死刑。南京的“黑老大”曹锦强:为了维持那张累人的脸,“混混在战斗中成长”,曹锦强经常这样“教育”手下,曹锦强,外号“曹猴子”,身高1米75,皮肤白皙,微胖,声音沙哑,沉默寡言,很安静。1、3.11淮清桥聚众斗殴曹锦强:身高1.75米,皮肤白皙,微胖,声音嘶哑,沉默寡言,不爱说话。虽然脸上没有“老大”暴怒的痕迹,但从1995年到1998年,建邺、白下、秦淮区所有的重大恶性暴力事件或多或少都与他有关-0-0。他归案后,其团伙33...
更新时间:2023-05-11标签:
曹锦强曹锦强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