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完善、统一、规范、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什么样的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QQC监管函〔2002〕282号)的要求,为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全体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
更新时间:2023-04-03标签: 实行食品安全工作实行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