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水利厅内设12个机构:(1)办公室。四川省水利厅对待成都省行政事业单位,起草水利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水利工作方针;指导全省水行政监察和普法工作;导水利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1、四川省水利厅的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水利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绩效考核、综治维稳、督查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财务管理;组织办...
更新时间:2023-03-29标签: 水利厅设内设四川省办公室四川水利厅 全文阅读